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07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除沈阳、大连外的十二市146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事务所设立条件、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随着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意识的增强和行政监管力度的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情况总体上有所提高,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遵守法律法规、执业准则、谨慎执业、勤勉尽责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监督检查发现,审计报告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缺少重要的审计程序和重要的审计证据,具体表现为:没有执行银行存款余额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函证或替代程序;没有执行存货的监盘、分析性程序和收入与成本的截止性测试、销售成本的倒轧测试等重要的审计程序;没有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问题比较严重的事务所有辽宁中华信、辽宁智达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没有执行重要的验资程序,缺少重要的验资证据,验资报告的编写和底稿的编制不规范。问题比较严重的事务所有辽宁智达、辽宁华泰等会计师事务所。
监督检查还发现,部分事务所对会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的理解及对风险意识的控制上都处于较低的层面。如辽宁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抚顺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已资不抵债,且于2002年停止运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未考虑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未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在审计报告中未真实披露被审计企业多年未持续经营的现状,致使该企业通过工商年检。辽宁智达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当地招商引资的需要,在缺少相关审验程序的情况,出具了204份具有鉴证业务的验资证明。辽宁华泰会计师事务所仅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营业执照,未实施其它审计程序就出具了287份工商年检审计报告。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辽宁中华信等十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依据辽宁中华信、辽宁智达、葫芦岛鸿翔、本溪东方、调兵山宏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做出维持处罚的听证结果);对辽宁鸿远等2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00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有效整顿和规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
今后,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持“强化监管、严格检查、从严处罚,治理执业环境”的监管工作思路,以此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新准则,努力提高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1.暂停经营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受警告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监督检查 行政 监管 公告
抄报:财政部监督局;抄送厅内:注协、会计处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印发
拟稿:范新慧 核稿:范永恒
附件1:
暂停经营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1.鞍山华诚会计师事务所
2.台安仁合会计师事务所
3.鞍山明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4.辽宁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本溪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6.丹东铖基会计师事务所
7.辽宁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调兵山宏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9.辽宁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葫芦岛鸿翔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2:
受警告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1.岫岩玉诚会计师事务所
2.辽宁鸿远会计师事务所
3.鞍山正大会计师事务所
4.辽宁正和会计师事务所
5.辽宁中惠会计师事务所
6.辽宁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7.抚顺诚信会计师事务所
8.本溪天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9.本溪银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丹东利安达中朋会计师事务所
11.丹东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
12.锦州鑫华会计师事务所
13.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锦州分所
14.辽宁春歌会计师事务所
15.营口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16.阜新兴达会计师事务所
17.阜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18.灯塔天亿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9.铁法共兴会计师事务所
20.辽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
21.朝阳丰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2.朝阳恒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3.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


